关于常态化受理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巩固拓展盘锦市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行为,防范化解志愿服务领域风险隐患,推动盘锦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常态化受理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线索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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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志愿服务组织、队伍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1.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涉嫌骗取钱财;

3.涉嫌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与商业机构合作,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参与牟利活动;

5.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

6.违规以“中国”“全国”“中华”“辽宁”“盘锦”“××县(区)”名义成立或冠名的志愿服务组织;

7.冒充“中字头”“国字头”“辽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8.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

9.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1.志愿服务队伍备案审核、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及审核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扩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

5.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对个人注册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易或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违规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相关问题

1.虚假记录学生志愿服务时长的各类伪志愿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夏令营、冬令营、游学博物馆、亲子游、研学、参观游览、社群推广、线上答题、转发朋友圈、打卡点赞、捐款、捐书等;

2.在工作时间内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

3.单位或学校内部有明确制度要求的活动;

4.与参与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

5.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的满足商业性目的的活动;

6.参与者获得报酬明显高于志愿服务正常补贴标准的活动;

7.明显违反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规定的活动;

8.具有公益性质但不具有服务性质的活动。

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1.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具有迷惑性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

2.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

3.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辽字头”“盘字头”“××县(区)字头”的志愿服务证书及志愿服务证明。

受理渠道

1.电子邮箱:pjzyfwtsjb@163.com

2.微信公众号“中共盘锦市委社会工作部”“投诉举报”专区

有关要求

1.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说明有关问题的对象、类型、发生时间、主要情形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处理。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反映问题线索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虚假署名信函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向反映人沟通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中共盘锦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