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盘锦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电话的通告

微信图片_20251125144459_14_3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委、盘锦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持续践行“无事不扰,有难必帮”服务理念,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努力构建“生态优先、服务高效、法治公平”的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畅通监督渠道,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设立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电话,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对于企业及市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领域落实政策规定打折扣、搞变通、人为设置障碍;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欢迎予以反映,我们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电话:0427-2807866(工作时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