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首支村级普法志愿者小队在新工街道粮家村成立

(陶凯龙 张静)为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和“九五”普法规划部署,积极对接辽宁省“阳光”普法志愿者总队组建要求,8月12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粮家村成立全市首支村级普法志愿者队伍——“美丽粮家”普法志愿者小队。

此举标志着盘锦市在构建“市支队—县(区)大队—乡镇(街道)中队—村(社区)小队”四级本土志愿服务架构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全省“阳光”普法五级组织体系基层触角进一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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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仪式上,兴隆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向首批28名志愿者发放普法手册,并就普法志愿服务岗位职责、工作重点及省级队伍建设制度规范进行详细解读,为后续参加全省统一线上岗前培训夯实基础。志愿者代表表示,将立足乡村实际,积极传递法治温度,争当“阳光之星”优秀普法志愿者。

  “美丽粮家”普法志愿者小队由村“两委”成员、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热心村民共同组成。作为全省“阳光”普法志愿者总队的基层单元,小队将聚焦农村群众法治需求,通过入户宣讲、田间课堂、案例分享等接地气方式,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权益,切实将“汇聚多彩力量,播撒法治阳光”的理念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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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队的组建,是辽宁省盘锦市落实全省普法志愿服务体系建设部署的有力举措,进一步充实了乡村法治宣传力量,夯实了基层普法工作根基。

下一步,盘锦市将持续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依托“阳光”公益普法服务平台规范注册管理与日常培训,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精准化,让法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筑牢坚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