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
近日,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同2024年对比,新版大纲有所变化,主要是新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多个考点,以及部分考点表述、“时事政治”考点时间改变等。其中关注度比较高的是涉及人工智能的内容,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内容和“人工智能辅助采写的原则和规范”。
该办法于2023年5月23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12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目前,AI在新闻传媒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逐步形成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法律框架,以“法规约束+行业自律+技术监管”的规范体系。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核心内容主要围绕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要求展开,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管理,确保公众能够辨别内容的真实性,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
《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2024年6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加快构建满足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工智能+”高水平赋能需求的标准体系,夯实标准对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保障产业安全的支撑作用,更好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特制定的指南。
《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2025年5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该体系以素养培育为核心,通过螺旋式课程设计实现从认知启蒙到创新实践的素养发展:小学阶段注重兴趣培养与基础认知,初中阶段强化技术原理与基础应用,高中阶段注重系统思维与创新实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工智能使用规范(试行)》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2024年3月制定出台的文件,是我国首部媒体人工智能使用规范化标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出台这一规范,旨在指导媒体机构在新闻生产中合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另外,为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部分高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2024年6月,华东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同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学生使用指南》,核心内容包括学生使用AIGC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使用时应明确标注,直接生成内容不超过全文20%,并对生成内容进行自查,确保准确性、知识产权和数据隐私等。
复旦大学发布《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为国内高校首个专门针对AI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文件,明确了AI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中的使用范围,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学术不端的将按校纪校规处分。
2025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在教育教学中使用AI的规范》,从基本原则、应用分类等方面明确了学生应坚持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的价值定位,指出学生应了解并遵守各项课程的人工智能使用规范。规范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AI+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教师、学生、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教育教学生态环境等各利益相关方。
未来,随着技术发展和监管加强,相关规范可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但“技术赋能”与“伦理平衡”始终是人工智能辅助采写的核心命题,要始终坚守以人为主导、以真实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