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情况通报中关于“对调查结果没有异议”的内容该怎么写?

            文 墩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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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的这份通报总体沿用了此前泸县太伏中学事件、德阳学生死亡事件的通报写法,从当前网上舆论总体反馈理性柔和、未出现明显对峙对抗偏离倾向等效果看,这种以时间叙述为核心主线的写作方式,再次为类似事件的情况通报提供了一次实战检验。


这两天,陆续有读者后台留言询问,关于通报第四段中“对调查结果没有异议”的结论呈现是否存在问题。


今天,我们来针对性讨论下,供圈内读者参考。


按照常规思路,像“家属对结果表示认可”“家属情绪稳定”“家属对调查结果没有异议”这类带有确定性结论的信息内容,在公开的情况通报中都要及时删除。这是因为对结果认可、情绪稳定、对结果没有异议这些结论,都带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和摇摆性,也就是说,这种结论很容易随着家属情绪的变化、心态的转化或受外部的影响而发生“反转”,只会增加后续舆论的风险性,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在分享舆情课时强调要及时删除这部分信息的原因。


但也会有一些情况存在例外,毕竟舆情永远不会按照教科书上描述的那个样子发展演变。我们在具体处置舆情事件时,要特别注意避免简单的机械主义套用思维,要懂得具体舆情具体分析,在精准评估利弊风险后再作出符合舆情具体实际情况的判断。


以这个事件为例,决定“家属对调查结论是否异议的结论信息”是否要在通报中加以呈现的最重要因素,要取决于当地网上社群、互动圈层这些本地舆论场,是否已经出现“假借家属名义散布虚假信息”这些带有破坏性目的的负面苗头。也就是说,在情况通报中强调“家属对调查结论没有异议”这部分内容,可以有效防范后续因为这部分信息缺失而出现大面积假借家属名义散布恐慌性谣言的情况出现。当然,这也会伴随地增加舆论对公安部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负面猜想。


那么,如果既要呈现这部分信息,又要尽可能地避免被关联猜想的风险,这部分内容又该怎么写?这是一个摆在面前的现实难题。


我认为,“10月11日晚,向某某父母及亲友到区公安分局查看了现场视频,对调查结果没有异议。目前,事件后续处理正在进行中。”这段话或许可以这么写:10月11日晚,在联合调查工作组全程监督陪同下,向某某父母及其家属到区公安分局查看了现场视频,现场未提出异议。”


理由一:要尽可能地形成“三方”角色场景。联合调查工作组作为一个独立开展事件调查的临时机构,可以与家属、警方形成稳定的“三方”角色,起到十分关键的“裁判”角色,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只有公安和家属两方角色时,舆论产生“公安施压”“警方包庇”的情绪性观感。


理由二:要注意把结论限定在某个时间点。从客观上讲,对调查结论没有异议,是家属的权利,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那么,在给出这类确定性结论时,要加上时间点的辅助性描述,来避免后续一旦家属反悔而对结论产生信任冲击。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在那些热度高、烈度大的高敏事件处置时,很可能会因为一个细节信息引起的信任冲击而造成对整个通报的公信力质疑。(来源:墩墩舆情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