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陈:“独狼式犯罪”舆情协同治理模式探究

                  文  颜陈

“独狼式犯罪”与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密切相关,特指涉事人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这种“独狼式犯罪”造成的威胁是对公共安全最为严重的挑战,通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复杂性、暴力性等特征,往往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和猜测,进而对社会秩序和群众心理及情绪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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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是伴随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的必然产物,能否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关乎社会安全事件的妥善解决。“独狼式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自由和权利、破坏社会治安,一直以来不仅是我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也是网络舆情管理的核心与重点。故此,加强对“独狼式犯罪”舆情的采集研判分析,落实公共舆论的管理责任,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秩序有着重要意义。


一、“独狼式犯罪”舆情分期态势与演绎倾向


1、潜舆论期——网络悲情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涉事人故意的危害行为(包括以将实施暴力的胁迫),“独狼”的暴力行为在引发公众震惊之余,因其突发、不可预测、冲击力强等特性,导致血腥等暴力图片、视频在圈群广为传播。与此同时,网络空间掀起“全民福尔摩斯”,谁实施了犯罪,为什么犯罪,成为舆论场最为关注的焦点。如果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及时、权威发布准确信息,相关事件的进展就会出现舆论话语权的失衡,“网络悲情”将大行其道,政府职能部门的后续通报将陷于极大的被动。


“网络悲情”在圈群传播,主要呈现两个极端:


其一,“犯罪行为可以理解”,由于我国报复社会型犯罪的主体基本上是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动机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犯罪手段比较传统,犯罪地点以公共场所为主。网民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不到位,多关注暴力犯罪实施者的身份、职业、所属阶层等个人信息,同情受害者的不幸遭遇,追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其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不作为”,网民质疑有关部门在保障社会安全工作中存在纰漏。社会管理者因应对不及时、考虑不全面、处置不系统等原因被舆论诟病,多重因素的叠加将激发公众内心朴素的同情心,不仅会削弱官方通报的声量,还会造成网民情绪跌宕,抬升处置成本。


2、显舆论期——网络舆情


在各类突发事件中,政府传播既是一种传播行为,也是一种管理行为,传播行为是管理行为的延伸,是管理行为落到实处的必要步骤。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造成网民网络人格与现实人格某种程度的分裂,以及网络舆论与真实民意的反差。在显舆论期,“独狼式犯罪”引发广泛的舆论关注,政府传播遭遇网民无限制地宣泄偏激的情感,相关舆论呈现出无序和非理性状态。


这一阶段,“独狼式犯罪”舆情主要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危机管控不力。官方因信息收集不全面、逻辑分析不到位、风险把控不准确,导致处置方向走偏、事态发展失控、事件结果恶化,大量的负面舆论会得到点赞和转发;


其二,网民情感不信。公众对此类事件调查结果不信任,谣言和不实信息接踵而至,媒体及自媒体的蹭流量等乱现象加速了不良信息及恐慌情绪的扩散;


其三,社会心态不正。舆论场各种揣测、情绪化表达和极端言论不仅使事件关注点失焦,更是加深了公众对党政机关的不信任感,社会心态的起伏促使舆情事件的风险指数不断提升,进而增加有关部门的舆情应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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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泛舆论期——网络危情


社会舆论危机来源于人群,根植于集体心理反映的社会矛盾。如果社会管理者对政府、媒介、受众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认识模糊,对舆情发展的基本规律研究不够,将难以抑制舆情深度蔓延,导致舆情事态恶化。网络危情是在突发危机事件刺激下发生的非常态行为,产生于社会矛盾加剧、结构性压力增大、正常传播系统功能减弱的情况下。


在泛舆论期,“独狼式犯罪”主要的舆情风险在于心理层面,体现在三个维度:


第一,代入心理。网民将其人生失意进行外部归因,把自身的不幸遭遇和挫败都归结于政府、制度和社会,进而同情施暴者;


第二,猎奇心理。受众对突发事件舆论的负面偏好以及新媒介的快速传播方式,导致相关讨论具备蛊惑性、攻击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征,危及社会稳定;


第三,极端心理。“独狼式犯罪”舆情带来的谣言肆虐致使真实信息被隐匿冲击,干扰了网民客观理性地看待相关事件,越是偏激的意见越能得到“极端”群体的注意力和赞同,群体注意力会集中在同社会治理对立的方向上。


4、尾舆论期——网络不了情


在网络综合治理的研究中,尾舆论期特指长尾效应,主要用来解释舆情事件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周期拉长,影响不断绵延跌宕。 


在“独狼式犯罪”舆情传播尾期,负面的、碎片化的、极端的舆情信息仍然数量可观,形成强大的话语场和传播力,其穿透力和破坏性一直边缘化存在。


在尾舆论期,“独狼式犯罪”舆情的主要风险是:


第一,由于属地职能部门对血腥图片、视频的传播管控,“独狼式犯罪”舆情烈度有所回落,但随着信息交换成本迅速降低和圈群平台交叉互动,零散的“长尾”信息围绕公平公正潜滋暗长,并以此与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分庭抗礼”;


第二,由于前期舆情处置效果不彰,大量案件细节被曝光,每一个细节都将承受舆论的反复推敲,从而使整起事件舆情周期显著拉长,舆情风险点明显增多,进而加大舆情处置难度;


第三,无数的内容碎片和渠道碎片集结成舆论审判,相关案事件的低调处理,又使得公信力建设遭遇熵化解构,考验各级各地社会治理水平;


第四,群体意识的改变深刻影响着舆论环境本身,多数人在“不了了之”的错觉中会产生趋同立场,言在此而意在彼,借题发挥发泄对现状乃至体制机制的不满。


二、公共安全类事件折射社会多元心态(略)


三、公共安全事件协同处置路径阐述与探究(略)


暴力犯罪行为引发的“独狼舆情”,具有不可抗拒、无法预料、破坏性强、瞬间聚众等特点,让事件处置天然处于“信息流”“影响流”与“噪音流”的紊乱阶段。公众围绕公共安全、法律责任、警示意义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既指出社会公共安全水平与社会公德素养密不可分,又深度关联对规则和文明的捍卫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在这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是考验危机处理能力的重要标尺。从防范化解风险的角度来看,各级社会管理者只有在及时核查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公共意见,消解公共舆论诉求,以更加科学系统的舆情引导途径,才能提升对事态的把控能力,也才能避免舆论场负面偏激的个体意识汇聚成非理性的社会行为。


(注:本文原载于《新闻前哨》2023年2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