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不正当竞争违法问题线索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贯彻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辽宁省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正当竞争违法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商业营销环节和新经济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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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和新消费领域

涉老市场领域中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青少年市场领域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医美市场领域中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

技术类企业员工跳槽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商业营销环节

医药购销领域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新经济领域

网络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直播带货、网络营销中虚构剧情,“口碑营销”,直播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为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开通反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登录邮箱pjgpjy@126.com反映问题,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