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体育局“干部霸占车位”事件的全网风波完全可以避免

   文  墩爸

应部分读者留言,讲讲长沙市体育局的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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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没有这次事件,彭某某也一定会在其他同类事件中翻车,这几乎是可以预料到的必然结果。长沙发布刚刚发布的这份情况通报,大家都看到了。彭某某,1995年8月出生,今年31周岁,按理说这个年纪的人,已经过了20出头做事全凭主观好恶、顾头不顾尾的年纪,如果确系一时的情绪冲动,也绝不会在明知自己存在显著过错的情况下,并且还是在社区、街道、派出所这么多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拖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直至第六次调解还要“死扛”,这已经不是情绪问题,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嚣张性格问题。按照我的判断,这样性格的人,我见过不少,很多人哪怕是在当下这种全民“口诛笔伐”的重大压力下,也不一定会真正意识到是自己的问题,而这才是真正令人唏嘘的地方。

2.不要试图凌驾于公平公正之上,这是整个社会的“逆鳞”。这个事之所以闹得这么大,并非因为霸占车位这个事是个多么罪大恶极的大罪过,而是彭某某试图用拒不改正、继续死扛,甚至倒打一耙的俯视姿态挑战公众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朴素情感,而这才是其他人员,尤其是同样具有体制标签身份的人员最需要在这个事件中吸取的教训。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大家应该都还记得之前的“亮证姐”事件,也是一个再小不过的小事,只要涉事司机提前下车,走到对方车前,说一声“实在抱歉,我车技不大行,能不能帮忙退一下,先让我过去”,我相信对方司机也不会非要曝光不可。

3.建议学习不久前的江苏改称呼做法,对职务称谓进行“纠偏”调整。事实上,长沙市体育局是正处级单位,彭某某虽然被称为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但其实属于乡科级副职,也就是“副科长”。但因“副处长”在行政序列中有其特定的职务职级,由此造成外界对“彭某某31岁副处是否合规”等一系列提拔程序上的违规猜测,这无疑会被关联到对组织人事议题的负面讨论,而原本完全可以避免。因此,不仅仅是长沙,其他地级市也可以学习和借鉴淮安、无锡、南通等多个江苏设区市的称呼规范做法,将原本属于科级的“处长”“副处长”称谓进行纠偏调整。

4.我们交朋友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就是“反噬”自己。纵观通报内容可以发现,原本应该做到及时提醒的男友雷某某,不仅没有起到应该有的平息作用,而且似乎更像在“反向拱火”,比如“7月1日21时47分,彭某某联系雷某某(彭某某男友,1994年8月出生,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雷某某驾车到达小区,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这段内容描述,就非常值得品味:明显感觉不像去“劝架”的,到更像去“站队”的。这其实在警示我们所有人,不要以为只要站在自己这边的朋友,就是好朋友、好恋人,很可能是在帮倒忙,反而让事件变得越来越复杂,后续化解变得越来越难。

5.我们所有人都要从事件中吸取一些也许自己也会犯的教训。尤其是具有政府属性的公职人员群体,可以将这个事作为一个反面典型加以时刻的自我警醒。建议有条件的一些地方可以通过复盘这个事件,形成一份具有警示意义的参阅性材料,上报给所在地方、所在部门的主要领导,借助决策路径来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上一堂活生生的案例教学课。(来源:墩墩舆情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