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龙)近年来,家长投诉学校变相强制办理办理“校讯通”“电子学生卡”等APP软件增多,人民网地方政府留言板公开信息显示甘谷县模范中学家长投诉每个学生强制办理电信手机,美名其曰电子学生证收费100元,另每月收费18元,毫无用处的手机增加了家长经济负担,质疑学校用意和校领导在吃回扣。

甘谷县委办公室回复称,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中小学生不能带手机进校园,考虑学生安全上学,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必要沟通,可尝试无娱乐功能的电子学生证等设备提供学生和家长联系”。甘谷县教育局在与电信、移动等运营商充分沟通协商后,允许相关运营商面向有实际需求的中小学生开展电子学生证办理试点工作:但运营商不得进入学校内部推销及办理电子学生证。2、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或以“发送作业”、“课堂互动”等理由变相引导学生办理;3、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必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4、电子学生证不得附加娱乐功能及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收费服务。经查,学校无强制学生办理情况,有需求的学生家长均去运营商营业厅自行办理,电子学生证设备免费赠送,对已经办理但确定不需要的学生,运营商无条件办理退订手续。

无独有偶,包括山西运城运康中学、辽宁法库实验小学学生办理校讯通、电子学生卡、学习APP等软件相继曝光,在微信群等免费即时通讯工具极为便利的今天,大量无用的APP下载到家长手机成为巨大负担,这明显是学校不积极作为甚至是乱作为。在一些地方,学生基本都是留守儿童,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过多的APP不仅无助于家长督促学生学习,反而有可能引发学生对手机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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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早在2018年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布《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全国多省市已责令学校立即停止“校讯通”类变相收费业务,叫停该类业务将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按理说上面有规范要求,为什么学校允许甚至推介办理类似业务呢?

归根结底就是变相的商业进校园,经济利益作祟,根据办理数量的多少,相关部门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提成,已是公开的秘密。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每当被曝光后校方总是表示系学生“自愿”购买,但家长表示,学生吃饭喝水都要用软件。倘若属实,学校难逃变相强制之嫌。

电子学生证是一种智能硬件,记录着学生姓名、班级、学号等在校生身份信息,作为学生位置、考勤等信息的感知入口,便捷学生在校生活的同时,也能绑定手机,解决家长与孩子的通话需求。基于此便利,学校大力推广电子学生证。

在“互联网+”时代,借助科技的力量为教育教学服务,无可厚非。但是,智慧校园的推进却不能乱章法,激发矛盾,核心是必须遵循自愿、惠民两大原则。

 

小学及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教师向学生、家长介绍、推销APP,不论是否与作业等捆绑,无论是否号称“自愿”,因学校及教师的地位与影响力,都会对学生及家长形成强制购买的效力,实际构成向学生及家长强制推销商品。

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应由国家财政保障,如果学校认为APP对于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应当提出申请由地方政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政府买单,免费供学生使用,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范围。《教育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如同学校提供教室、公共网络等供学生使用一样,同理,如果通过学校向学生销售,由家长支付费用,学校成为代理商,难说恰当。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无选择主导地位容易造成公权力的滥用和变相的垄断。表面看当地政府及学校未强制限定家长购买使用收费软件,但其推荐首先依托了政府的公信力,推荐的软件又具有单一性,家长选择权利,虽只是推荐购买,但可能造成一种事实上的限定和强制的后果,导致家长被迫购买使用该软件。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管,对于乱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学校和个人追究责任,包括行政问责。家长应增强法治意识,如果存在学校乱收费、变相收费的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科技助力教育发展,但不应该泛滥,更不应该一味地追求科技,舍本逐末地去忘了教育的初心还是以人为本。

中小学教育要结合实际情况,注意加强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三方沟通,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尽可能提高学生成绩,减少三方彼此之间误会,彼此支持理解,共同促进孩子学习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