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电〔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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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二、核验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且有效的新闻记者证均须参加2023年度核验,2024年1月1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无须参加2023年度核验。


三、核验重点


1. 政治建设情况。持证人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是否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持续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是否深化落实党管媒体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做到坚信笃行。


2. 遵纪守法情况。持证人是否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和新闻传播政策法规,及时对照纪律规章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新闻敲诈、受贿索贿、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以媒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从事与新闻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创办或者参股公关、广告类公司等问题;是否存在采编播发虚假失实新闻信息等问题;是否存在未向所在新闻单位报备擅自以新闻记者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账号,未经批准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相关案件线索尚未了结等。


3. 履职尽责情况。持证人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坚持守正创新,钻研新闻业务,着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是否坚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挺进互联网主战场,掌握全媒体传播技能,制作推送高质量融媒体作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主力军作用;是否立足新闻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取得实绩实效,较好完成本职本岗工作任务;是否熟练掌握采写编评等业务技能,增强“四力”,好学能文,具备过硬专业素养;是否树立优良工作作风,严守新闻采编工作规范,自觉抵制“标题党”、旧闻新发、侵权盗版等失德失范行为。


4. 合规上岗情况。持证人是否为新闻单位编制内人员或者与所在新闻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是否为新闻单位新闻采编岗位在岗人员,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是否存在新闻记者证申领材料弄虚作假,特别是未实现网络查询的学历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否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从业记录或者在限业期限内、受过刑事处罚等。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新闻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优化核验内容。


四、组织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中央在京新闻单位(以下简称中央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闻单位及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年度核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 新闻单位自查公示。各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单位新闻记者证管理情况,逐个审核检查持证人员情况、继续教育学时情况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拟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各新闻单位要在媒体上公示人员名单,报纸、期刊类单位须在本报刊上公示1次,其他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客户端等新媒体突出位置公示10天以上。


2. 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新闻单位通过中国记者网(https://press.nppa.gov.cn)“常用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填写《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表》,并将《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表》和年度核验自查报告、公示材料(刊登公示的报纸、期刊或网页截图截屏)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新闻单位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在《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发现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上报。年度核验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新闻单位要将《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表》(已盖章的PDF版)及拟申请通过年度核验的持证人员信息,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上报。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年度核验材料一律不予通过。


3. 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国家新闻出版署、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各新闻单位的年度核验材料进行审核检查,作出是否同意通过年度核验的结论。因2024年将开展新闻记者证集中换证工作,根据工作惯例,不再向2023年度核验通过的新闻单位发放核验标签,集中换证时统一粘贴2023年度核验标签。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新闻记者证管理对促进新闻记者队伍建设、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制定细化工作安排,加强组织引导、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年度核验各项工作。新闻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督促新闻单位按时参加年度核验,把好核验材料审核关,切实守好建好意识形态阵地。新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以年度核验为抓手,全面规范新闻记者证申领使用管理,改革完善新闻记者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机制。


2. 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新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对照政治建设、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合规上岗等方面要求,从严从实检查核验。对政治素质不过硬、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或者履职尽责不符合要求的,应暂缓其年度核验,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未刊发新闻作品或者刊发数量较少、继续教育任务未完成或者有违职业道德要求的,视情采取批评教育、内部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应暂缓其年度核验。对申领材料造假、劳务派遣、转岗换岗、离职退休、不参加年度核验的,一律注销证件,并依规依纪(依法)对新闻单位作出处理。对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或者被处以停业整顿、暂停新闻信息更新的新闻单位,一律暂缓其全部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对未备案休刊停播、长期无法正常刊播运营的新闻单位,一律注销其全部新闻记者证。


3. 加强管理,促进发展。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新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这次年度核验,进一步规范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行业管理对新闻单位建设管理、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助推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新闻记者证核发是新闻记者执业管理的主要途径,已经列入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必须严格规范使用管理新闻记者证。对于合规上岗问题突出的,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倒逼新闻单位增强法治意识,规范管理、健康发展。要坚持应发尽发、持证上岗原则,支持新闻单位符合持证条件的新闻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持证开展新闻采编活动。要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新闻采编、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等政策法规学习,突出全媒体采编技能学习,积极主动运用新媒体,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


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中央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要对年度核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一步计划安排等),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xbmtjgc@126.com。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陈锐,电话:010—8313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