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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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强化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11月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7-29日(27日下午报到,28、29日培训,29日下午结束)。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社会组织使命与战略、社会组织常见违法案例解析、社会组织评估政策介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等。    

三、培训对象

重点为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民政部备案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共计10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成刚

联系电话:010-58124036

五、报名方式

请于11月6日12:00后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s://px.chinanpo.mca.gov.cn/进行报名(报名额满,系统关闭)。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社会组织参训学员介绍信,参训学员须为在民政部备案的负责人,以民政部下发的负责人备案通知书为准。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核实后向报名人员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六、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三)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承担食宿费用,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

(四)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