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征集文物公告
东北抗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为国家唯一批准建设的全面反映东北抗日义勇军抗战史实的专题展馆,2018年开馆以来,坚持宣传东北抗战历史、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先后荣获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老区精神教育基地等称号。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珍藏抗战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北抗战时期文物史料,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
东北抗日义勇军、东北抗日联军将士以及抗日群众使用或收藏的武器刀具、衣物服饰、家具器皿、文房四宝等各类实物遗存;
(二)文献类
东北抗日义勇军、东北抗日联军将士以及抗日群众的经典故事和传记、论文,包括报纸杂志、碑刻拓片等文献学术资料;
(三)影像类
东北抗日义勇军、东北抗日联军将士以及抗日群众各个时期的影像、录音、视频、照片,与之相关的专题纪录片等资料;
(四)作品类
东北抗日义勇军、东北抗日联军将士以及抗日群众创作的书画、诗词、手稿等原件,赠予上述人物的题词、书籍、书画和书信、摄影作品等。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征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来源真实可靠的文物史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征集:
(一)无偿捐赠。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有价值文物史料者,将获得证书表彰、永久记录、公开致谢、免约参观等荣誉与权益。对于捐赠文物史料价值较高或数量较多者,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二)原件复制。对部分不方便捐献的文物史料,如同意提供原件供复制或拍照,允许制成图版展出,对文物史料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
(三)借用寄存。文物史料所有者将收藏的文物借由纪念馆展出或交由纪念馆代为保管的(所有权不发生变更),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纪念馆负责科学保管和对外展出,对文物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东关1组
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
邮政编码:117200
联系人:冯佳祺
联系电话:13050221402
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