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关于征集“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廉洁文化作品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营造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廉洁文化作品暨“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廉洁文化作品展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廉洁文化作品展陈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公开征稿。

  三、作品内容

  可参考以下方面:

  (一)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坚持正面引领与案例警示同步发力,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自觉的言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心境澄明、心无旁骛、心力茁壮地将人生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二)立足做好风气净化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清廉忠诚、爱岗敬业、担当奋进的社会风气,倡导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以身边榜样引领身边人,以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强化廉洁教育的代入感和感染力,帮助其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引导干部群众行稳致远。

  (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从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作品形式

  (一)书画类

  1.书法作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以及廉政名句等为内容创作作品。

  2.绘画作品。围绕清廉主题和清廉大洼建设创作绘画艺术作品,可以为水墨画、油画、水彩画、素描等各类绘画形式。

  (二)摄影类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所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进行制作,作品摄影器材不限。单张照和组照均可(组照需标明顺序号),单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200万像素,不小于5M。

  (三)艺术设计类

  1.视觉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招贴海报设计等。报送JPG图片,大小不超过20M,符合印刷要求。

  2.三维立体设计。刺绣、剪纸、年画、版画、稻作剪贴、苇艺草编等。

  (四)非遗设计类

  充分发挥大洼区以及大洼域外的非遗传承人的技艺,在非遗作品中挖掘廉洁元素,同步将廉洁元素注入非遗创作中。

  (五)其他类别

  1.小说、散文、诗歌等作品。字数在2000字以内,主题鲜明、取材广泛、格调清新、立意高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突出反腐倡廉主题,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彰显廉洁、勤政、务实、爱民、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拒腐、诚信等廉政理念,弘扬清风正气、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微视频。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短片、故事片、纪录片、微动画、MV、快闪等,以MP4或MOV视频格式报送,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x1080,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3.微短剧。包括微短剧视频及微短剧剧本。视频以其快节奏、高密度、强情绪的叙事特点,从“小切口”讲好廉洁文化故事“大主题”,体现传统文化底蕴的同时增加作品的传播率,以MP4或MOV视频格式报送;原创剧本应主题鲜明、故事生动、感情真挚、情节精彩,具有较高的教化引导意义,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

  五、具体安排

  (一)征集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

  1.组织推荐。全区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发动各类群体参与本次征集展览活动,择优推报原创作品。参加单位、个人需填写《大洼区“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廉洁文化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参展作品的电子版、扫描件等一同报送。

  2.网络征集。通过“大洼宣传”等新媒体矩阵发布征集令,向广大网友征集“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原创作品。开设网络专栏,编辑发布精美推文,对征集过程中收到的优秀作品进行持续性阶段性展示,吸引各类群体积极互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作品评选(8月16日—8月30日)

  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电局、区总工会将根据征集作品质量综合进行评选,并择优向省市推荐。

  (三)成果展示(9月1日—12月31日)

  1.专题展览。持续更新并加大“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专题线上展览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品牌传播渠道,延伸廉洁文化浸润空间;持续开展“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优秀文化作品专题展览线下巡展,全面推动巡展活动进机关、进基地、进企事业单位、进村(社区)、进校园等;鼓励全区各单位积极承接巡展,同时配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廉洁文化宣传活动。

  2.集中展演。运用主题讲演、剧情演绎、歌曲演唱、舞蹈表演等多种表现形式,重点展示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精品力作,拟录制展演活动全程并剪辑成专题视频进行巡回展播,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浸润引领和育人教化的功能。

  3.媒体宣传。统筹区属宣传资源,坚持工作联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围绕活动开展成效、优秀作品展示、参与反响等方面,积极开展新闻报道,大力弘扬崇廉尚廉、担当实干的精神风貌,不断扩大“崇廉尚洁 兴业树人”品牌影响力。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4年8月15日前,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地点

  1.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楼816室)

  联系人:付彬彬 联系电话:0427-3530162

  邮 箱:dwjjjc@163.com

  2.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楼622室)

  联系人:单 也 联系电话:0427-3530253

  邮 箱:dwwmb@163.com

  3.区文旅广电局(区政府办公楼221室)

  联系人:丁美秋 联系电话:0427-3531126

  邮 箱:dwxwgj@163.com

  (三)报送要求

  1.所有作品需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种类、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创作背景及创作寓意等。所有作品需自行装裱后将作品送到主办或承办单位。摄影、视觉平面以及诗歌、小说、散文等作品还需同步发送电子版。

  2.活动主办方要求参与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允许主办方无偿将参展作品用于宣传展示。参与者须保证作品末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区文旅广电局、区总工会

  八、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这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要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作品创作和选送工作,加强对创作活动的指导,坚持作品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实现选送作品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完美统一。

  (三)要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经验、做法。要通过各种方式,营造文明、健康、清廉的氛围。

  (四)要严肃纪律。凡参加本活动者、即视为接受本活动所有条款,不得使用任何舞弊手段谋求活动名次。如有违反活动规则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宣传部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大洼区廉洁文化作品征集登记表。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宣传部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盘锦市大洼区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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